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降低因人口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切断传染途径,经河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0日起,对进出河间市城区的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疫情防控检测点。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河间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将以下居住单元划为封控区:河间市城垣西路街道:工商局家属楼8号楼西单、9号楼西单,福瀛门小区12号楼一单,御府江南小区19号楼二单,四建公司家属楼东单,安乐里2条,种子公司家属楼东单,十一街社区堤园,怡欣家园6号楼1单,瀛秀园3号楼2单,瀛州首府3号楼3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