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是我们生活中最常见的租赁现象,但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遇到各种情况,签订合同是避免纠纷最有效的办法。与此同时,由于租赁关系的不稳定性,也会给房屋租赁方或是承租方带来很多困扰。 本案,租赁方与承租方签订了一次性租赁30年的门面,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出租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自 20XX 年 12 月 14 日期至 20XX 年 12 月 14 止。
案情简介:甲乙双方于2021年1月15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甲将其名下商铺租赁给乙使用,租期自2021年1月31日起至2051年1月31日止,后双方因房屋使用产生纠纷,现甲诉至法院,以租赁期限超过《民法典》规定的最长租赁期限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