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租门面做大自己的安全门生意,哪想铺面所属公司破产,38万元的租用门面押金难以收回。近日,广西柳州的谢先生收到了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民事判决书,认定柳州一公司欠他的38万余元房屋租赁押金不属于共益债务,不能从公司财产中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