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在原告小丽因年限过长无法提供涉案医务所就诊病历、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法官通过日常经验法则和案件事实已达到高度盖然性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来推理论证,并对小丽在涉案医务所进行左侧输卵管切除术时医生将纱布遗留其腹腔内的主张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