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吨“洋垃圾”在大连海关所属大窑湾海关的监管下装轮退运出境。海关关员查验时发现这批货物呈黄色粉末状,部分有明显结块,经鉴定,该货物主要成分为氯化钠,为生产脂肪酸或脂肪酸酯、脂肪酸盐等过程中产生的混合副产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9月4日,在石家庄海关的严密监管下,20吨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在京唐港退运出境。据石家庄海关工作人员介绍,7月10日,石家庄海关所属京唐港海关对一票申报品名为“炼钢用促进剂”的进口货物实施人工查验时,发现其中一个集装箱装载的铁灰色粉状货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经查验送检,证实该批货物为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7月20日下午5点,在黄埔海关隶属老港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区内,放置着5个集装箱装载着黄埔海关查获并责令退运的119.5吨“洋垃圾”。现场船舶监管关员在仔细核对集装箱及封条准确无误且完整无损后,向码头下达了装载指令,装载着该批退运“洋垃圾”的船舶驶离老港大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