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事项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 2020年 月 日至 2020 年 月 日由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第四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2日止,在上述征收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拆迁、改造、教育资源配置...如果是,请问该计划如今进行到哪一步了,预计那一年能够施行?咨询内容:前段时间,有人问丰台东大街68号是否因火车站拆迁,回答是拆,正在与部队方谈,但是到现在也没动静,眼看家门口这条路就要通车了,现在是什么进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