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县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防控需要,决定自2022年12月4日6时起继续对我县主城区机动车实行交通管制3天。
按照蒲城县疫情防控及治污降霾工作要求,为有效应对疫情传播及重污染天气不利影响,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现对机动车临时实施常态化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一、限行时间:12月31日8时起实行全天候限行,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12月19日至25日,我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根据《蒲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12月24日至25日早7时至晚20时,蒲城城区实施机动车禁限行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