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展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按照《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新一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南阳市文明办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自愿申报、资格审查、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等程序,认真组织对全市各申报单位进行了严格考评。
根据河南省文明委《关于做好新一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动态管理问责暂行办法》精神,经自愿申报、基层推荐、综合考评、会议研究,依据《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管理办法》规定,拟推荐新安县石寺镇等64个村镇为河南省文明村镇,政协洛阳市委员会办公室等41个单位为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等386个单位为河南省文明单位,娄建党家庭等12个家庭为河南省文明家庭,洛阳市第三高级中学等13个学校为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洛阳市东升第二中学等50个学校为河南省文明校园。
根据市委文明委《关于做好新一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审核考评、征求意见等程序,形成了拟推荐表彰的河南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候选名单。
根据驻马店市文明办《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自愿申报,各县、区推荐的基础上,市文明办会同各县、区文明办按照有关评选程序和标准,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了认真考评和严格审核把关,经市文明委主任会议研究审议通过,择优选定了2022~2024届期驻马店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拟命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