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玲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文首刊于《法制与新闻》杂志,内容有修改在中国,关于人性善恶之争论已持续两千多年,究竟是“人之初性本善”,还是“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或者是“人之性善恶混”、 “性屡移而异”?几乎每个人都能说出一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