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道员设置沿袭明代,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在法律层面上规定了“道”的行政等级位列“府”之上,直接受布政使司或按察使司的领导。清初中期,道员的品级不定,有高有低,自乾隆十八年以后,定道员为正四品,此后形成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