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一查就知道,这类调解中心,大多数是在当地民政局登记注册的调解纠纷的社会组织,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些机构还挂靠上司法局做业务主管单位,也有一些根本就没有登记注册、疑似催收机构或平台给自己起的貌似公正的新名词,其本质还是换汤不换药的催收。
李洪峰是这里的负责人也是调解员,自从2018年10月在南坪派出所旁建起了这个南坪街道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每天,李洪峰和调解员们,便几乎都是在群众的“怒气冲冲”中开始工作,他们要做的,是让群众和和气气地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