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还提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园、景点免购门票;社会力量兴办的公园、景点,70周岁以上免购门票,不满70周岁半价购买门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