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县区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河北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实施计划》、《河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假期在13周内安排,普通高中学校假期在11周内安排,开学时间一律不得早于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