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记者从市行政审批局了解到,下月起,南昌抄收水量的水费标准按照居民一级、二级、三级标准,调整为2.03元/吨、3.05元/吨、6.09元/吨,非居民用水3.05元/吨,特种用水10.15元/吨。
污水处理费和水费一同缴纳虽然水费不变但污水处理费上调后每月要多交钱了↓↓↓本月起南昌市居民污水处理费调至0.95元/吨非居民用水行政/工业类收费标准从原来的0.8元每立方米调整至1.4元每立方米非居民用水经营类和特种用水收费标准由1元每立方米调整至1.4元每立方米一级用水居民户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