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国家二十条、省三十五条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11月25日17时至11月28日17时对部分区域实行临时性静默管理。
临汾市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和聚集性活动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认真贯彻省委、市委第87次、88次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针对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染性、隐匿性强的特点,充分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