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住建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新建高度100米以下城镇居住建筑、农村社区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应按规定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近日,省住建厅出台相关政策,要求新建高度100米以下城镇居住建筑、农村社区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应在交付前按规定安装太阳能系统,确不具备安装条件的,经专家论证后可用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热水系统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