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5日,国务院下发《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件,文件中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下月起,北京“摇号新政”将正式实施,除了“无车家庭”的组成、计分,“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个京牌指标”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不少市民拨打12328热线咨询,名下一辆车或多辆车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已出售的,是否需要赶紧申请更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