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获悉,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服务,强化便民惠民服务,提高生育登记效率,此前,陕西省卫健委曾印发关于《陕西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夫妻生育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办理生育登记。
记者查询到,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服务,强化便民惠民服务,提高生育登记效率,此前,陕西省卫健委曾印发关于《陕西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夫妻生育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办理生育登记。
据悉,新《办法》是为了适应三孩生育政策的新要求,改进和规范生育登记服务,结合四川省实际,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基层及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将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