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和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联合签发吕城管发〔2022〕15号《关于印发<吕梁市区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改造工作有序进行,目前此项工作已接近尾声,希望未改造居民用户抓紧时间进行报名改造。
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吉林省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浑江区建成区范围内实施天然气居民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升级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