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国网太原供电公司发布消息,将从2月28日起调整电力客户抄表结算周期,抄表时间从每月10日统一调整为每月1日,即每月1日至6日为月度电费账单出账期,实现按自然月购售同期抄表结算。调整后,实现了电费账单和自然月内用电量的周期一致。
最近,有市民向都市条形码热线65333333反映,他们最近去缴纳3月份的电费,发现产生了违约金。昆明供电局市场部张思路:“疫情期间,就是2月份,包括这个月,我们都是正常在抄表的,也是正常在计费,只不过催费的时候,因为上个月也要减免人员流动,很多小区也封闭了,我们就没到现场去贴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