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2022年5月23日,经省疾控中心发协查函告知,我县户籍人员张某碧于5月21日13:10乘坐G1481次杭州东至凯里南站,与上海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胡某某接触乘坐同一车厢,5月21日20时52分到凯里南站附近某宾馆。
广大人民群众:2022年5月19日20时6分,黄平县疾控中心接到江西省疾控中心发协查函告知:黄平县户籍人员杨某于5月15日在吉林省延边大学与新冠肺炎初筛阳性者马某超可能存在同时段暴露,被判为密切接触者。
广大人民群众:2022年6月6日,接云南省呈贡区疾控中心协查函告知:黄平县户籍人员宋某菊、宋某平于6月1日18点03分,在凯里南站乘坐G1751列车6号车厢至贵阳北站,18点35分到达贵阳北站,期间与新冠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周某某同一车厢。
广大人民群众:2022年5月23日,经省疾控中心发协查函告知,我县户籍人员张某碧于5月21日13:10乘坐G1481次杭州东至凯里南站,与上海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胡某某接触乘坐同一车厢,5月21日20时52分到凯里南站附近某宾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