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武汉市民孙女士花费百万购买一间商铺,因未及时收房,被他人占用两年。近日,武汉市民孙女士向极目新闻热线致电反映,她曾花费百万在新洲阳逻武汉SOHO城购置的商铺,如今却成了别人的仓库,对此,她很是费解。
近日,市民孔女士向南宁晚报热线反映,她与陈女士、蒙女士共同出资在罗文大道附近一小区购买一间商铺,因去年6月收铺时发现铺面漏水,她们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今年11月29日,在整改完毕后,孔女士等人到物业服务中心收铺,却被要求先交清7000多元物业费才能收铺。
五年前,天津的王先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因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需进行整改,王先生一直没有收房。对此,王先生表示不解,他想了解的是,此前自己因房屋质量问题一直不能收房,在没有收房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