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春节期间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社会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爆炸等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全市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放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