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潍坊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潍坊市“稳就业”“保民生”“兜底线”的部署要求,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规模,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探索共同富裕有效路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稳就业保民生举措,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省人社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40名,特制定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
按照天水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秦安县人社局根据各有关单位的用工实际,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招聘秦安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