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假、产假+生育假、哺乳假该如何请?来看图解】提示 市人社局说,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其中生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半月。
上海某金融企业职员李女士向记者反映:我的孩子是双胞胎早产低体重儿,产假结束时我向公司申请哺乳假,但未获批准。我多次到公司申请病假,并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驳回病假申请,并多次暗示我主动辞职,我没有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