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自治区“金秋嗨购·惠暖藏冬”消费促进活动购车政府补贴、成品油消费券、家电下乡惠民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11月11日,西藏自治区商务厅联合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就依法依规开展自治区“金秋嗨购·惠暖藏冬”消费促进活动购车政府补贴、成品油消费券、家电下乡惠民消费券发放及使用有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定。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以及西藏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近期,西藏自治区商务厅会同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等12部门结合西藏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措施,释放农牧区消费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