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以及西藏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近期,西藏自治区商务厅会同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等12部门结合西藏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措施,释放农牧区消费潜力。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进一步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让全市广大居民度过一个吉祥喜庆的春节和藏历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