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缴费人,此前我们发布了【提示】社保阶段性缓缴期已满,之后该怎么办?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本市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规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缓缴期满后,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