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管函,2021年8月21日,福建省永安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永安林业2016年年报的财务数据虚增营业收入2778.4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584.24万元,虚增净利润788万元,占当年净利润1.29亿元的比例达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