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公告显示,沃尔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1年1月18日起召回24万余辆进口和国产沃尔沃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