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股权合作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BOT+股权合作协议》的约定,对本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开展管理工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协议规定的运营期满后,按照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接管方。
9月7日,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启动仪式在昌宁县举行,标志着昌宁县由“高速公路时代”向“高速路网时代”迈出新步伐。据悉,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是连接《云南省道网规划修编》中“五横”中的“第三横”和“第四横”的重要连接线。
经过前期线路设计起点终点的确定、线路走向最优化探索、连接线如何衔接设计、资金构成等方面的研究探讨后,G4218线康定至新都桥段高速公路、G0512线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的主线收费站至成都第二绕城高速段、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和这三条高速公路工可研报告终于获批同意可研方案,至此这三个项目也终于迎来新的曙光,近日更是有了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