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问题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化解贵港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平南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批转执行贵政办通﹝2022﹞20 号文作为平南县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执行文件依据。
昨日,贵港市加快化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大家是否都去围观了呢?经过会上的解读,大家对文件是否有了更完整更清晰的了解呢?如果还有疑问也没关系,大家可以积极给小编留言,小编也会继续出政策解读系列,Let’s积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