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阿文向阿强借款5.9万元,收到借款后,马上就支付了1.65万元。这1.65万元究竟是提前支付的利息还是“手续费”?当阿文没及时还钱时,阿强把他告了,这一细节成为一个争议点。广州市增城区法院审理后,不予支持“手续费”的说法。借款后支付“手续费”?
2019年4月份,经人介绍,原告到自称“友”的被告上海友信市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北京菜市口分公司申请贷款,该分公司工作人员在其办公桌上的一台台式电脑上全程操控,中间给原告录音录像,还让原告在与该台式电脑连接的写字板电子屏幕上手写签字,原告于2019年4月23日获得借款本金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