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是我国古代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管理行政制度。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公元前676年楚武王将权国灭亡后置为权县,这是县制的开始。郡制的出现稍晚于县制,公元前651年晋公子夷吾对秦国使者谈到“君实有郡县”,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关于郡制的记载。
他们是:河东郡、太原郡、上党郡、 三川郡、 东郡 、颍川郡、 南阳郡、 南郡 、九江郡、泗水郡、 巨鹿郡、 齐郡、 琅邪郡 、会稽郡、 汉中郡、 蜀郡、 巴郡、 陇西郡、 北地郡、 上郡、 云中郡、 雁门郡、 代郡、 上谷郡 、渔阳郡 、右北平郡 、辽西郡 、辽东郡、 邯郸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