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格尔木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综合评估研判,决定自2022年9月18日22时起,解除金峰路街道金北、金南社区,昆仑路街道海湖社区,大格勒乡、乌图美仁乡及格尔木农垦所属河东、河西、园艺场片区,郭勒木德镇除众祥村外其他区域静态管理措施,有序恢复人员、车辆流动。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已实现了社会面动态清零的目标,为高质量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经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综合评估研判,逐步安全有序恢复全市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现就调整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一、自2022年9月6日6时起,全市高、中风险区继续实施静态管控措施,察尔汗行委、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序恢复人员、车辆流动;
格尔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解封区域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的通告(第93号)根据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第76号《关于解除部分区域静态管理的通告》中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为持续做好解封区域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有序流动,推动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