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将调整珠澳、珠港口岸通关措施。详情如下:一、珠澳方向1. 2023年1月8日零时起,自澳门入境人员,7日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人员,自澳门前往珠海无须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境。
关于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为给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提供更大便利,根据《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