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涵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听证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莆炎高速萩芦出口至兴化湾涵江港作业区进港道路工程用地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秀屿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莆田市秀屿区城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相关部门及笏石镇意见,征求了成片开发范围内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