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保障运营秩序,创造安全、便捷、和谐的乘车环境,依据《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等规定,针对近期社会高度关注、乘客投诉建议禁止电动自行车、折叠电动车等进入地铁的问题,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拟对《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六条、第十四条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明确乘客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折叠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等电动代步工具进站乘车。
车站醒目位置应张贴本站首末班车时间、周边公交换乘信息、无障碍设施指引、车站疏散示意图,以及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等。第七章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 2020 年 4 月 1 日 起实施 ,有效期 5 年。
一方面,增加了不得在车厢内进食、一人同时占用多个座位、私自张贴悬挂物品、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以及在车站、车厢内使用折叠自行车、自动平衡车、各类滑板车等内容;另一方面,对原有款项进行了修改,补充了禁止吸电子烟、在疏散通道内长时间滞留、乘凉、躺卧、使用伪造变造车票及违反自动扶梯、通道等
新京报快讯 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消息,为加强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保障运营秩序,创造安全、便捷、和谐的乘车环境,依据《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等规定,针对近期社会高度关注、乘客投诉建议禁止电动自行车、折叠电动车等进入地铁的问题,我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拟对《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六条、第十四条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明确乘客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折叠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等电动代步工具进站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