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17时起,将以下区域划为高风险区:李沧区世园街道汉川路796号卓越皇后道千山外小区14号楼,世园街道汉川路777号上臧家园A区14号楼3单元,世园街道东川路8-26号点元教育广场,沧口街道城安路9号楼2单元;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2年11月28日10时起,将市北区兴隆路街道兴元二路5号楼,辽源路街道佳木斯路60号3号楼4单元、5单元,镇江路街道汉口路88号盛世豪庭4号楼,台东街道长兴路58号、59号;
“青岛发布”微信公众号11月26日消息,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自2022年11月26日18时起,将城阳区夏庄街道拉菲庄园12号楼,夏庄街道天泰·新罗园5号楼2单元,夏庄街道磊鑫·河畔阳光3号楼1单元,河套街道汇海路与裕和路交叉口西280米工棚西河套社区安置房青建工地;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自2022年12月5日23时起,将市北区宁夏路街道延安三路67号长安家园小区1号楼1单元,宁夏路街道太清路16号3单元,即墨路街道邱县路25号海逸景园小区2号楼1单元,洛阳路街道郑州路8号洛东小区5号楼2单元,辽源路街道东莞路58号万科蓝山二期小区7号楼1单元,兴隆路街道海岸路2号海岸锦城三期小区29号楼2单元,四方街道人民一路4号2号楼6单元,大港街道普集路17号普吉新区20号楼2单元;
11月30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全文如下。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14时起,将胶州市洋河镇昭文村,九龙街道后海庄村,九龙街道大后旺村划为高风险区。
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2年11月24日23时起,将即墨区潮海街道天井山二路332号信特花园E区2号楼2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