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或是代课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以后的工龄计算,政策依据为原国家教委《关于民办教师工龄的复函》,即教计字179号,这是国家教委答复湖北省教委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的一个复函,也是目前各地社保机构在计算民办教师工龄时的主要参考文件。
对于民办教师的连续工龄计算问题,以前我写过很多类似的文章,但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各地在认定民办教师的工龄时,仍然存在很多差异,总体上还是要按照原国家教委教计字179号文件,即《国家教委关于民办教师工龄的复函》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