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下午,国务院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有关情况。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黄华波表示,2020年4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对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等事项需要提供的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主要责任方等都在全国层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要求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基本做到了全国统一,随着2021年底前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初步建成,推进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基础良好。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信息显示,全国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面不断扩大,29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15个统筹地区已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北京、天津等18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了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统筹地区全覆盖,受益人次不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