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昆山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提高了。 昆山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一、2018年7月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企业和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387元。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相关事项会有以下调整。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自2021年10月起用人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时间调整为每月11日至月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次月1日起依法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