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区杂物清理通告如下:一、公共区域应当保持干净整齐,禁止在楼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禁止在楼道停放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儿童车等。
今天的这则意外新闻,又涉及到公共场所的安全设计问题了。不过,无论是楼道栏杆间距,还是窗台高度设计,以及天井的防护隐患等,所涉及到的专业面和建筑标准有关。篇幅所限,仅说说我了解的公共楼道窗台问题吧。不好意思,又要挠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