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公租房保障性作用,结合开发区公租房实际入住情况,经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参照《沧州市住房保障准入条件须知》及《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通告》,我区开始受理辖区内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农民工已经成为我省产业工人主体,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农民工工作,我省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服务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实施意见》,到2022年,围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确保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为全面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