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了解到,为应对臭氧重污染天气,保护公众健康,根据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3月6日零时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臭氧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3年3月6日零时起,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的全域道路,每日21:00至次日7:00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通行;
3月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三大战役”办公室获悉,根据四川省污防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按照《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成都决定于2023年3月6日零时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记者从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省污防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按照《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成都市决定于2023年3月6日零时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