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山东省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自10月1日起执行。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9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在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第七大项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第43条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9月底前省政府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牵头单位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7月1日起,青岛市全面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6月28日,青报君自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21年7月1日起,青岛市全面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