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日前,本市制定了《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