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发布了《西安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升级方案》,西安市将力争用3至5年时间,对全市2000年以前建成、具有合法产权、未列入危房或棚户区等拆迁改造计划、标准成套的老旧小区,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筹负责,组织业主单位、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和居民意愿进行综合改造,完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