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1-2022采暖季提前供暖时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主城区各热源企业、集中供热企业:经综合研判会商近期天气情况,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市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宣化区、下花园区、万全区2021-2022采暖季达标供热时间确定为10月28日。
张家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定2022-2023年采暖季供暖时间的通知。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下花园区、万全区人民政府,经开区 管委会,主城区各电厂,各集中供热企业:经综合研判会商近期天气情况,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市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宣化区、下花园区、万全区2022-2023 年采暖季达标供暖时间确定为10月31日24时。
今天,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20-2021年采暖季延长供暖的通知》,全文如下。为确保低温天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群众用热需求,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除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市按有关规定供暖时间外,其他法定3月15日停暖的地方供暖时间统一延长至3月31日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