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凌晨,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严格限制车辆流动,除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生产和防疫的相关工作车辆凭《成都市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禁止其他车辆上路通行。
1.通行证发放有何要求?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防疫指挥部要严格审核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应急运输的人员及车辆申领资格,从严发放《成都市疫情防控应急通行证》《成都市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对未严格审核发放和违规使用的,将严肃追究责任。2.
经综合研判,决定近期无社会面新增病例的锦江区、双流区,成都高新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自2022年9月15日12时起,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并对成都市防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现通告如下。